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旭
1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修订形成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主要发起人制度、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公司治理监管、资本与风险管理、业务经营规则、市场退出机制等六方面进行了修订。
坚持回归租赁业务本源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自发布以来,在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管理办法已无法满足金融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有效监管的需要。